各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展现我院立德树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优秀毕业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院决定开展“十佳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各班级学生有在学习能力、科技创新、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或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表现突出等 。
三、名额分配
通过各班推荐、网络投票、会议评审等方式从2019届毕业生中遴选产生 “十佳毕业生”10名及“优秀毕业生”20名,各班级按班级总人数15%的比例推荐(四舍五入)。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的班级,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推荐比例可适当增加。
四、评选方式及进程
1.第一阶段:宣传、报名、班级审核、推荐(5月8-5月18日)
分院成立“十佳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分院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两办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制定评选办法。通过分院公众号、网站进行宣传动员。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毕业生,于2019年5月16日前,以班为单位向班主任申请并提交“十佳(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电子版照片(竖版生活照、大小为1M左右)等材料。
班主任进行审核后,于2019年5月18日前将同意推荐的“十佳(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交学工办何欢老师,将同意推荐的“十佳(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个人电子版照片(竖版生活照、大小为1M左右)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1215302116@qq.com.
2.第二阶段:评审(5月19日-6月15日)
分院将通过班级审核的“十佳(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在公众号进行展示,并进行第一轮投票,产生前30名。为“优秀毕业生”。
进入第二轮展示投票,产生前15名。
由分院 “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通过会议评审确定10名“十佳毕业生”。
3.第三阶段:表彰奖励(6月20日-6月28日)
召开表彰大会,对“十佳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确保把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院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