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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分院关于规范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 18:12     (浏览次数:)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

按照《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群组管理的通知》(杨职院党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和生物工程分院团学工作实际需要,保证生物工程分院团学工作正常进行,经分院领导研究,对我分院团学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一、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建立的QQ群,“谁建群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群组的部门(社团)部长(会长)为第一责任人,部门(社团)分管辅导员为监督管理责任人,部门(社团)分管辅导员必须在部门(社团)QQ群,否则部门(社团)QQ群为非法QQ群,予以强制解散,并给予部门(社团)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计入学籍档案),在群组中发言要担负法律责任,要做到“15个不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的不发;

3.军事资料、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4.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5.涉黄、涉毒、涉爆,危害社会公德,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不发;

6.不信谣不传谣,所谓的涉密内部资料不发;

7.违背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发;

8.有政治错误或带有错误思想倾向的不发;

9.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10.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未经学院相关部门授权不发;

11.不利于学院稳定和发展大局的不发;

12.与学院及本单位、部门、群体工作层面无关的不发;

13.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不发;

14.私下聊天性质的、吐槽宣泄个人情绪的不发;

1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二、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及各学生社团举办的大型活动(100人以上),活动时间确定、活动通知发布遵循以下程序:

1.活动策划书经分管辅导员老师、学工办主任、党总支书记审批。

2.由活动组织部门(社团)向分管辅导员请示后,团总支各部门向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各部门(各社团由社团管理部负责)向学生会主席提出活动时间安排建议,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沟通后,根据分院团学工作实际情况,由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各部门活动)和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及各社团活动),向学工办主任提出活动时间安排建议,学工办主任请示分院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各部门活动)和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及各社团活动)在学生干部大QQ群发布活动通知。

2.大型活动(100人以上)通知,严禁未经分院领导审批,擅自发布。如有违反,给予活动组织部门(社团)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计入学籍档案)。

 

 

 

生物工程分院团总支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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