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学院首页 > 正文 >
生物工程分院关于做好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7日 16:28     (浏览次数:)

2017级、2018级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9〕280号)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提标扩面”的补助只适用于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二、提标资助标准

2019年春季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如建档立卡精准资助学生已

足额获得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不在此范围)提标,每生150元。
三、扩面资助标准

在2019年春季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不含2019年春季毕业离校学生)的基础上,扩大10%的覆盖面,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1400元。

四、名额分配

2017级、2018级(不含职业农民班)每班1人。

五、几点要求

1.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要求和《生物工程分院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一致,提交材料与本次助学金材料相同。报送电子版材料时放在2019年助学金相关电子材料最后填写,并黄色突出显示,并在最后备注“2019年春季提标扩面”。纸质版材料与本次助学金材料一致,时间落款也一致,提交时不放在助学金档案袋中,单独提交。

2.各班级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务必在上一学年班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中确定。

3. 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与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不冲突,不影响用2019年助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

 

 

生物工程分院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附件1:生物工程分院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业务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助学金档案袋标签模板.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